详细信息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中期财务等重大信息
㈠中文名称: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简称:山焦焦化
㈡英文名称:SHANXI COKING GROUP CO., LTD.
㈢法定代表人:郭文仓
㈣注册地址:洪洞县广胜寺镇
㈤注册资本:205681万元
㈥办公地址:洪洞县广胜寺镇。邮政编码:041606
㈦网址:www.sxjh.com.cn
㈧电子邮箱:db@sxjh.com.cn
㈨公司简介: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煤炭洗选、炼焦生产、煤焦油及粗苯加工、甲醇生产、电子科技、化工设计、建筑安装、物流贸易、物业服务等为一体的煤炭综合利用企业,是全国首批82家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和首批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示范企业之一,是山西焦煤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及焦化产业链延伸示范基地。
山西焦化筹建于1969年,现有职工7291人,资产总额192.49亿元。主要生产装置38台套,生产焦炭、硫酸铵、工业萘、沥青、蒽油、洗油、酚类、炭黑、甲醇、苯类等45种产品,焦、化产值比约6∶4。公司下设机关部门22个、直属单位27个、二级单位11个,对外参股山西中煤华晋能源责任有限公司、河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11家公司。
核心子公司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于1996年8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是山西省第二家、全国焦化行业第一家上市公司。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向控股股东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中煤华晋49%股权,2018年1月25日,经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2018年第6次工作会议审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获得无条件通过。2月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批复文件。并购重组后,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1432168600股。公司下设7个生产厂、6个生产辅助单位。参股山西焦煤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焦炭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4个公司。其中对山西焦煤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51%。
二、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一)财务数据
资产总额192.49亿元,比年初181.24亿元增加11.25亿元。负债总额143.37亿元,比年初137.55亿元增加5.82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49.12亿元,比年初43.76亿元增加5.36亿元。应收账款4.59亿元,比年初4.92亿元减少3285.58万元。存货41351.07万元,比年初41112.41万元增加238.66万元。固定资产净值37.35亿元;比年初38.7亿元减少1.35亿元。应交税费1.32亿元,比上年同期的9308.87万元增加3922.93万元。
(二)经营情况
营业收入38.06亿元,比上年同期的27.04亿元增加11.02亿元。营业成本32.95亿元,比上年同期的27.98亿元增加4.97万元。销售费用2756.74万元,比上年同期的2701.20万元增加55.54万元。管理费用1.32亿元,比上年同期的1.15亿元增加1763.70万元。财务费用3.14亿元,比上年同期的2.05亿元增加1.09亿元。利润总额5.0亿元,比上年同期的6075.70万元增加4.4亿元。净利润5.0亿元,比上年同期的6067.40万元增加4.4亿元。
(三)财务预算执行情况
营业收入 38.06亿元,完成均衡预算指标33.5亿元的113.61%,完成年度预算指标67亿元的56.81%。
利润总额 5.0亿元,完成均衡预算指标4.9亿元的102%,完成年度预算指标9.8亿元的51%。
三、环境保护情况
(一)环保目标完成情况
2018年1 -6月,各项环保指标均控制在排污许可证指标范围内,同比降幅较大。
项目 焦煤年指标(吨) 排放量(吨) 占指标(%) 年同比降幅(%)
1-6月共排放工业废水197.67万吨,同比增长19.75%,废水排放达标率为99.96%;排放废气676236.8186万立方米,同比降低12.09%,废气排放达标率为96.19%,环保设施同步运行率100%,工业废物处置利用率100%。
2018年1-6月,公司四种主要产品能耗指标均低于考核指标,生产系统总用水量同比增加60.05万m3,总用电量同比增加5693万kw/h,总用汽量同比减少5.2万吨。
由于2018年上半年生产系统均满负荷运行,各技改项目(1#-6#脱硫脱硝、公司能源管理中心项目)投入运行,增加了新鲜水及电量的消耗。
(二) 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推进节能项目验收
1、洪洞县政府办公室以洪政办〔2018〕10号文出具了“山焦飞虹新建100万吨/年焦炉煤气制甲醇综合改造项目”区域削减计划。同时,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完成100万吨/年甲醇项目的环评报告书(报批稿)的修改工作,临汾市环保局已出具技术评估意见,目前正与环保管理部门沟通项目污染物总量事宜。
2、根据《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对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项目进行验收的通知》文件要求,完成公司能源管理中心示范项目的建设扫尾工作,并于6月13日顺利通过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组织的专家组验收。
(三) 继续狠抓落实,提高环境管控水平
1、严格落实《各级各类人员环保责任制》、《环保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环境保护约谈规定》、《环境保护经济处罚暂行规定》、《环境保护事故、故障管理规定》、《关于重申环境保护管理责任的通知》要求,按月做好现场环保动态检查、隐患排查与整改与考核工作,处理和解决现场环保问题,减少污染物排放量,不断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2、强化环保节能知识宣传与培训,规范环境行为,以监督管控与考核为手段,不断提高各级各类人员自觉做好环保节能工作的主动性,提升协调解决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3、落实《2018年度环境监测计划》及《2018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计划》,完成化产品回收厂、焦油加工厂、甲醇厂废水总排口、生化处理站等监测点的日常监测任务。完成各厂尘毒点的监测任务,确保监测数据准确率达100%。同时,加强在线监测装置的管理力度,升级、更新或新增焦炉烟囱、除尘地面站、钢筋弯箍机设备等在线监测设备,确保在线监测装置完好率100%,上传率达到98%以上。
(四)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问题处理情况
针对中央环保督查出的问题,公司立即召开紧急会议,安排组织责任单位及时对窜漏的燃烧室进行了陶瓷焊补处理,消除了严重超标问题,并由运营商对1#焦炉烟气在线分析采样系统管路进行了更换,于当天恢复正常。就焦炉烟气脱硫脱硝工程进展缓慢问题,要求项目组完成施工前准备,立即进入施工阶段。并向洪洞县环境保护局上报了《关于对环保部通报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相关环保问题整改情况的汇报》(山焦焦化股函〔2016〕25号)。焦炉烟气脱硫脱硝工程总投资1.8亿元,采用“中低温脱硝(SCR法)+余热回收+半干法脱硫”的工艺路线,该技术在国内属于首创。至2017年8月底所有装置完成单体、联动试车,全部正常投运。2017年11月委托山西格瑞创易环境监测有限公司进行了项目监测,出具了监测报告。2017年11月24日临汾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完成了项目验收工作。
(五)开展“蓝天保卫战”工作情况
根据国务院及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及其他环保法律法规与标准要求,公司决定大打一场蓝天、碧水和净土三年保卫战。结合生产和环保现状,公司制定了《山西焦化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经过3年努力,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进一步明显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实现废水近零排放。通过深度提标改造治理与环保管控,达到提高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水平的目标,到2020年底前,完善山西焦化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完成确定的重点治理任务和工作措施,实现生产现场大气、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SO2、NOX排放总量比2015年度下降15%;VOCs排放总量比2015年下降10%以上;COD、氨氮排放总量比2015年度下降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