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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焦化组织学习宣贯《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郭慧英 张占军
为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特种设备使用安全责任,规范安全管理人员行为,日前,根据洪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公司组织各单位对《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73号令)《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74号令)文件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学习与宣贯。
各单位利用早调会、交接班会、设备例会等形式,分别组织本单位班组长以上人员学习、宣贯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使用单位)落实质量(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文件内容,并由专人围绕“制定背景及过程、具体条款及内容、试点情况及示例、实施文件及精神、贯彻落实及建议”等方面展开详细讲解和说明。通过学习,各单位及相关人员进一步明确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的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知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为压紧压实安全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奠定基础。
公司要求,各单位要继续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再学习、再动员、再提高,认真落实规定,明确主要负责人、特种设备安全总监、特种设备安全员等关键少数人员职责,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将责任细化分解到具体岗位、具体人,筑牢特种设备使用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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