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公司推行“三级”安全管控模式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按照焦煤集团“集团化管控、板块化经营、专业化管理”的总体要求,公司日前出台并下发《山西焦化三级安全管控实施方案》,按照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监管、自主管理”的原则,推行实施“公司——厂——车间”三级安全管控模式,通过完善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安全责任体系,真正建立起分工明确、上下协作、重点突出、齐抓共管、有效有力的安全层级管理体系。
《方案》的实施旨在更加明晰各级安全生产职责,明确监管职责和权限,厘清各级管理边界,提高安全监管质量和效率,构建、完善符合公司实际的安全管控体系,全面推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发展,不断提升公司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领导,部门依法依规监管,厂(公司、中心)作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全面负责,结合公司组织管理架构和体系,推行实施“公司——厂——车间”三级安全管控模式,坚持“管理、装备、素质、系统”并重,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不断加快安全装备升级,重点引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合力打造安全信息集中控制平台,全面建设本质安全型企业。《方案》明确规定了各层级的管理责任和权限:集团(股份)公司负统一领导和安全生产法人企业主体责任,是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主体,对本单位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负责建立完善本单位科学有效的安全监管体系,履行监督管理和落实职能。厂(公司、中心)负安全生产的直接主体责任,是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主体,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履行落实、执行和管理职能。车间(科、段)负安全生产直接管理主体责任,是安全生产直接责任单元,对本单元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履行终端落实、具体执行和现场管理职能。
《方案》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三个必须”和 “一岗双责”的原则,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监管责任,实行分层分级管理和三级安全管控,确保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程标准落实到各个层级和岗位,促进各级领导知责、履责、尽责,有效倒逼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级领导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隐患,能够解决的要立查立改、即知即改,对于不能立即完成整改的隐患,应进行安全风险分析,并应从工程控制、安全管理、个体防护、应急处置及培训教育等方面采取有效的管控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各单位配备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应满足原国家安监总局规定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条件;各单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装置的专业管理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操作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具有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学历。
(责任编辑:张丹)
上一页:
下一页: